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园区、南山新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及有关驻区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决定开展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省、市属驻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
各行政乡镇(村)、现役部队、全区各中小学校不参与区级文明单位评选(行政乡镇、村归入文明村镇评选序列,中小学校归入文明校园评选序列)。
二、申报条件
2022年以来,凡是能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在各地各行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均可参加本届区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可破格申报。
金安区文明单位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两年一届,自发文命名当年起连续两年享有荣誉称号,届满后零基启动评选,所有单位均需重新申报。第十一届金安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保留至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以来,存在《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附件4)情形的,不得申报。
三、名额分配
本届文明单位评选总额原则上不超过第十一届金安区文明单位数量,且新申报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 20%,街道(社区)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10%。
四、评选程序
1.积极申报。符合文明单位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区文明办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申报表(单位名称要以单位公章为准)》,同时将申报单位2022年以来的文明创建工作汇报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于2024年1月5日前报送至区文明办邮箱(jaqwmb@163.com)。纸质版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章后报至区文明办(区委楼520室,联系电话:3261619)。
2、检查考核。按照《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金安区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区文明办自2024年1月6日起对申报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实地考核(申报单位结对共建属地乡镇街考评权重占总分 25%);并从考核测评成绩达到 85 分以上的单位中提出初步名单,统一征求纪检监察、政法、网信、法院、发改、公安、生态环境、应急、市监、审计、督查、信访等部门意见。
3.审核认定。区文明办将根据考核情况,择优拟定名单后,提出候选名单提交区文明委讨论审定并公示,在媒体公示一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反映,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申报单位取消参评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命名表彰。
五、 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坚持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测评细则和评选程序,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社会高度认可,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推荐上来。
2.精心组织实施。此项评选活动由金安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区委非公工委负责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工作,区城管局负责组织物业企业的申报工作,其他区直单位负责组织各自分管领域行业企业的申报工作。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对各申报单位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核,并征求区直有关部门意见,综合评判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区文明委。
3.严肃评选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评选纪律,严格按照规矩、制度和程序办事,要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反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突击迎检等问题,确保评选工作风清气正,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4.加强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总结创建经验、发现创建典型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根据《金安区2023年度领导班子和干部量化考核实施办法》(金办〔2023〕33号) 文件精神,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的评选情况纳入量化考核加分项。
附件:1.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申报表
2.《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金安区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4.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六安市金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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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范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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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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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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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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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被命名区、 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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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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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 情况简介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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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明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第十二届金安区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及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及内容 |
创建工作机制 (5分) |
一、领导班子重视 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督促指导。(1分) |
查看党委领导班子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等情况资料。 |
二、组织制度健全 1.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1分) 2.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信息,反映创建工作动态。(1分) |
查看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人财物投入保障等情况资料;所在地县区文明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信息报送情况的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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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积极参与 单位领导班子和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参与率≥ 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1分) |
调查访谈干部职工,了解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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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建氛围浓厚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营造浓厚创建氛围。(1分) |
查看宣传展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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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建设 (7 分) |
五、坚持党建引领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创建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分) 2.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红色星期六的开展的情况。(5分) |
查看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在创建中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的情况资料和红色星期六的开展情况资料。 |
理想信念教育 (10 分) |
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分)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2分) |
查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等情况资料;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情况的图片资料。 |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1.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2分) 2.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扎实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社会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2分) 3.广泛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行业媒体或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或先进人物开展宣讲活动。(2分) |
查看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图片资料;运用阵地开展宣传教育和组织宣讲活动的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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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 分) |
八、深化教育实践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有浓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氛围。(2分) |
实地考察单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氛围营造情况。 |
九、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干部职工生产生活。(2分) |
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材料或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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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 分) |
十、选树先进典型 1.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身边好人和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选树、学习宣传和帮扶活动,创新模范好人宣传载体,营造崇德向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2分) 2.注重推荐评议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完成好人点赞评议工作,及时发现挖掘身边典型经验做法。(2分) 3.单位成功推选 1 名市级、省级、国家级典型。(2分) |
实地考察利用宣传阵地开展各级先进典型宣传和本单位典型选树宣传的情况;好人点赞评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网络截图、入选文件等。 |
思想道德建设 (15 分) |
十一、强化道德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2分)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1分) 3.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1分)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资料。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开展 “扫黄打非”行动,净化社会环境。(2分) |
查看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开展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资料或图片资料;查看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及相关照片资料;依据每年开展的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结果打分。 |
十二、文明风尚活动 1.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时代新风;(1分) 2.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文明祭扫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1分) 3.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落实分餐和公筷制度,文明健康用餐。(1分) 4.单位员工带头履行《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摩托车、非机动车无私装遮阳篷(伞)现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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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单位参与文明风尚系列行动的图片资料;有无干部职工因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违规受处分情况、严重交通违法情况和被相关部门列入不文明行为名单的说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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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建设 (15 分) |
5.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加强员工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单位人员被处罚3人以上的,本项不得分。(2分) 6.积极倡导文明旅游理念,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营造文明、和谐旅游环境,单位员工有不文明行为曝光的,此项不得分。(1分) 7.组织刊播“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占比达 20%以上。(1分) |
实地考察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情况。实地查看摩托车、非机动车是否有私装遮阳篷(伞)或拆除不彻底现象,发现一处此项不得分。 |
单位文化建设 (10 分) |
十三、培育单位文化 1.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单位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强;(1分) 2.加强楼道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拼搏进取、干事创业、乐于奉献的环境和氛围。 (2分) |
查看单位文化建设的说明报告。 实地考察单位文化建设情况。 调查访谈干部职工,考察单位干事创业氛围环境和干部职工对单位的归属感、认同度。 |
十四、建设学习型单位 坚持开展岗位培训和职工教育,加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建设。(1分) |
查看开展岗位培训和职工教育、建设学习型单位的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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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文化体育活动 1.结合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4分) 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1分) 3.有必要的文化和体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1分) |
查看开展文体活动和“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的图片资料。 实地考察单位文体设施、文体用品及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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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经营服务 (5 分) |
十六、工作业绩优良 1.依法科学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综合工作或主要工作指标在本地或本行业位居前列;(1分) 2.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指标近期完成并在本地或本行业领先;(1分) |
查看单位在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获得等次的文件或证明等情况资料;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须同时提供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报告; |
十七、树立行业新风(注 1) 1.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创新服务理念、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 (1分) 2.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拖、卡”等突出问题,做到文明、优质、高效服务。(1分) |
查看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说明报告;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政风行风评定结果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等情况资料。 实地考察(暗访)服务窗口服务规范、服务标准公示情况和窗口服务情况。 调查访谈窗口服务单位服务对象,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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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教育实践活动 1.定期开展职业技能、服务竞赛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素质;(0.5分) 2.窗口单位注重开展争创最美政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品牌、服务明星等活动,促进提高服务水平。(0.5分) |
查看开展职业技能、服务竞赛活动的图片资料,窗口单位须有开展争创优质服务先进典型的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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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守法 (4 分) |
十九、诚信建设 1.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普及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1分) 2.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分) |
查看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诚信缺失问题治理的说明报告;所在地方文明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对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诚信履约的评价意见。 |
二十、法治建设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1分) 2.制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分) |
查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资料。 调查访谈干部职工,了解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办事情况(其中行政部门查看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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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社会责任 (20 分) |
二十一、志愿服务 1.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等困难群体志愿服务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 6 次;(6分)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分) |
查看单位注册志愿者名单和占比、时长记录等情况资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图片资料。查看网上在职职工注册率低于 90%,平均时长不足 10 小时的,此项工作不得分。 |
二十二、帮扶共建活动 1.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市创建、当地文明县城(城区)、乡村振兴、社区共建共治、重大赛会服务等重点工作;(6分) 2.支持服务所在地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织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文明实践活动;(3分) 3.发挥单位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2分) 4.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创造就业岗位,积极为大中小学生提供教育实践基地。(1分) |
查看单位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共建共治、支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落实就业政策等重点工作的情况资料;所在地县区文明办对单位参与当地帮扶共建活动的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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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管理 (5 分) |
二十三、健全管理制度 1.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等制度健全完善,有效落实;(1分) 2.工会组织健全,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1分) |
查看健全落实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资料。 实地考察办公楼、服务窗口、车间等张贴展示管理制度的情况。 |
二十四、思想政治工作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干部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单位综治、维稳、信访、关工等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无相关不良事件发生;(1分) |
查看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明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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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关心关爱职工 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反馈渠道,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关注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慰问帮扶工伤、大病、残疾等生活困难干部职工。(2分) |
调查访谈干部职工,了解保障职工权益和人文关怀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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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环境建设 (7 分) |
二十六、倡导绿色理念 1.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和工作方式;(1分) 2.办公区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投放收集;(1分) 3.办公区内设有明显禁烟标识、党政机关实现室内全面禁烟。(2分) |
查看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的图片、公益宣传资料。 实地考察办公楼、食堂、车间等场所垃圾分类情况。 实地查看,禁烟标识、办公场所无烟蒂现象。 |
二十七、办公生产环境 1.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做好门前卫生保洁,单位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1分) 2.办公场所整齐有序,生产经营场所设计合理,设备设施完好,对外服务场所按照标准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1分) 3.工业企业和建筑、交通等行业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符合环保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及服务性单位无污染乱排现象。(1分) |
查看工业企业和建筑、交通等行业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的情况资料;所在地环保部门检查结果通知或证明等情况资料。 实地考察单位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宿舍等内外环境情况,查看公共场所禁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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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创建活动 (2 分) |
二十八、体现行业特点(注 2) 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1分) |
查看单位部署开展特色创建活动的情况资料和图片资料。 |
二十九、典型经验做法 在创建活动中创造了具有较大影响的工作品牌或具有总结推广意义的典型做法。(1分) |
查看创建工作品牌说明报告或创建活动经验发言材料、媒体宣传报道等情况资料。 |
注:1.此项主要考察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服务性行业单位;无对外服务职能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不考察此项,分值权重调整到“十 三、工作业绩优良”中第二项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考核指标中。
2.根据不同行业确定创建工作考核重点,党政机关主要围绕转变作风、廉政勤政、执政为民,广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做人民满意 的公务员;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围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科学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社会信誉赢得长远发展;窗口服务单位主要围绕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附件3: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金安区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评方式 |
思想政治建设 (10分) |
1.加强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明显;坚持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创建活动经常化(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5分) |
查看单位成立党组织或联合党组织,设有专职或兼职党建工作人员的情况资料;单位组织或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 |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5分) |
查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况资料;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的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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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建设 (20分) |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氛围。(5分) |
查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的图片资料。实地考察单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氛围营造情况。 |
4.加强职工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牌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5分) |
查看加强职工道德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活动的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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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观演、文明祭扫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5分) |
查看普及文明礼仪规范、践行文明风尚系列行动的说明报告,重点说明有无干部职工因不文明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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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推荐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5分) |
查看开展活动图片资料及评议点赞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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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诚信建设 (10分) |
7. 坚持依法办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引导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5分) |
查看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的图片资料。 |
8.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资纠纷,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5分) |
查看单位工会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职工合法权益有保障的情况资料。调查访谈职工,了解职工权益保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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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文化建设 (25分) |
9. 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单位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强。(6分) |
查看单位文化建设的说明报告。 实地考察单位文化建设情况。 |
10. 注重学习型单位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序,人文关怀氛围浓厚。(6分) |
查看开展学习技能岗位培训,建立健全内容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管理的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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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发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从业者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6分) |
查看培育职业精神,加强创新与研发,推动核心技术成果转化,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情况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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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建设环保节能型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单位环境干净整洁,实行垃圾分类投放收集。(7分) |
查看组织开展环保节能宣传教育活动的图片资料;工业企业和建筑、交通等行业企业建立健全环保相关制度、环保说明报告。查看办公环境、垃圾分类、禁烟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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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责任建设 (15分) |
13. 建立志愿服务队伍,设计实施1个(含)以上的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符合相关要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7分) |
查看单位注册志愿者名单和占比、时长记录等情况资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图片资料。 |
14. 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社区共建共治、重大赛会服务等重点工作。(8分) |
查看活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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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 机制建设 (20分) |
15. 单位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单位发展目标,将创建要求融入单位管理,提供必要工作保障。(5分) |
查看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工作规划或年度计划,以及创建工作人财物投入保障情况的说明报告。 |
16.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信息,反映创建工作动态。(5分) |
查看宣传展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图片资料;查看要求报送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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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单位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5分) |
调查访谈职工,了解职工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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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创建工作中创造具有较大影响的工作品牌或具有总结推广意义的典型做法。(5分) |
查看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品牌、进行经验交流或媒体宣传等情况资料。 |
附件4:
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项 目 |
惩戒办法 |
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全国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
2.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
创建届期内有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全国文明单位;有此类情况的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
3.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员工不超过 100 人的单位,有 1 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不超过 500 人的单位,有 3 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超过 500 人的单位,有 5‰(含)以上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全国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全国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
5.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舆论事件,或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 |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全国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市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
6.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黑、恶案件,或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事件,或邪教、非法宗教活动。 |
创建届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全国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
7.创建工作滑坡严重,失去示范引领作用。 |
发生此类情况的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
8.创建工作中发生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 |
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全国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