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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突出四个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编辑日期:2017/12/18   作者:管理员   来源:金安文明网   点击次数:

    金安区教育系统立足区情实际,健全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制度和阵地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依法治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系统的法律意识持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大大提高,教育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增强法制理论建设。该区教育局将法制教育纳入机关理论学习计划,通过自我辅导和请专家讲座,比较系统地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选派干部参加司法培训、考试,持证执法。今年,区教育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全区所有的民办教育进行了督导考评,依法撤销非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1所,依法行政许可新办幼儿园2所、培训机构2个。依法治理办学秩序,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局机关还先后通过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据法律条文和法律程序,妥善处理了交通维权和临时工雇用与解聘问题。  

 


  健全法制队伍建设。该区教育局会同区司法局联合聘请了81名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同志分别担任全区147所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保持了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连续性。为使法制副校长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区司法局修订完善《金安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意见》,对法制副校长工作作了规定和要求。选派机关及基层干部参加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层次和实际工作能力。目前,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网络已经形成。 

 

 
  夯实制度体系建设。该区教育局将普法列入年度教育工作重点,及时制定各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机关和学校开展普法工作。各校每年都要结合校情实际和教学工作制定普法计划,并通过五个方面的工作使法制教育制度化。将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计划;学校法制教育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形成常规性工作态势;充分发挥政治(思品)课、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和法制报告会等校园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各项管理制度;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综合考评、评先进位的指标之内,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授课教师为具体责任人。

 

  
  突出活动阵地建设。金安区教育系统根据自身特点,以活动为载体,以学园为阵地,创新方法,拓宽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社会宣传教育法律法制,散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全区中小学均开展了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等图片展和“小手拉大手”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教育系统共举办法制讲座305场,上法制课1080课时,出法制专刊510余期,散发法制宣传资料4500余份,举办图片展21次,进村和社区作专题宣传85次,受教育学生达12万多人。 

 

 
  据悉,金安区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护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教育管理干部的依法治理能力和师生的依法维权、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该区教育事业健康稳步的发展。